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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6 阅读:556次 【字体: 】 【背景色 -              

    美国周四基本上赢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一项裁定,即认定中国未能遵守此前反对该国向美国肉鸡征收高关税的另一项裁决。
 
  最新裁定意味着,中国没能成功运用美国常常动用的贸易政策工具之一--惩罚性高关税--来对付美国生产商;若中国没有在20日内提出上诉,就将不得不降低关税税率。
 
  美国在2011年9月首次向WTO提出申诉,对中国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提出异议。中国随后下调了关税,但美国认为下调的幅度没有达到要求。
 
  在美国首次提出申诉前,中国于2010年向美国肉鸡产品课征最高105.4%的反倾销税,以及最高30.3%的反补贴税。
 
  WTO作出有利于美国的裁决后,中国于2014年把双反税率分别降至最高73.8%和4.2%。不过美国贸易代表称,中国的做法仍违规,并于2016年再次向WTO提出申诉。
 
  美国农业部在当时表示,泰森食品(Tyson Foods)(TSN.N)和Pilgrim’s Pride(PPC.O)等禽肉生产商已损失超过10亿美元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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